行使依据 |
《平凉地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
办理主体 |
bt.bt365 |
许可范围 |
无 |
受理条件 |
1.集资楼已竣工备案;
2.住户为第一次集资住房(住户未享受住房补贴,也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买过公房)。 |
申请材料 |
1.集资楼立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土地证;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中标通知书;
8.竣工验收资料(备案表、报告、监理报告);
9.工程决算书、前期费用、后期费用决算书(附相关票据复印件);
10.职工集资房款明细表(附抽查住户集资房款收据复印件);
11.总建筑面积和分户面积;
12.职工花名册;
13.集资人员花名册;
14.购房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
15.职工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平凉地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评估费:总投资3/1000 |
办理部门 |
平凉市房地产管理局 |
年审或年检 |
无 |
办理地点 |
bt.bt365(房改办) |
联系电话 |
8223984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933-8228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