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bt365文件
平住建发〔2016〕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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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平凉市2016年第四期建设工程实物法调整的钢材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经调查测算,2016年第四期实物法调整的钢材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编制已完成,现公布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从2016年10月1日起,与2013版《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平凉地区基价、费用定额配套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
二、附表中未列入的部分一类材料按平住建发〔2016〕525号文件执行。
附件:平凉市2016年第四期建设工程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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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