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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设〔2014〕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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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全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
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甘建工 [2014]392号)及《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建设 [2014]39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考核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住建局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在建工程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
(一)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企业违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监理单位挂靠、转让监理业务、出借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劳务分包企业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承揽工程、市外劳务企业未办理进甘进平备案等行为;检查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包括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备案、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检查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及到岗履职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结构检测报告、质量技术保证资料的真实、同步等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典型问题专项治理、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开展、建筑节能和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及永久性标牌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对拟申报的平凉“崆峒奖”进行摸底和选定。
(三)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检查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及领导带班、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的运行情况;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等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管控情况。
(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平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标准化管理手册》落实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各相关管理体系的建立、目标责任的落实、封闭施工、现场管理、道路硬化、安全防护、材料堆放、视频监控等情况。同时对拟申报的市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核查和验收。
二、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踏勘、查阅资料、核查证件、召开反馈会议等方式。各县(区)提供本年度在建项目清单,从中随机抽选3-5个项目,其中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1项、在建公共建筑1项、商品开发项目1项,商品混凝土企业全数检查。
三、检查时间
拟定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人员
组 长:王明哲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建筑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罗 成 市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尚 平 市安监站站长
魏明发 市质监站副站长
王云波 市安监站副站长
关小龙 市质监站工程师
巫婷婷 市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检 查: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县
联系人:魏明发 电话:13993379689
副组长:田晓东 市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 胡学武 市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毕 波 市建管站副站长
张东亮 市安监站副站长
李善辉 市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检 查:庄浪县、静宁县、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
联系人:胡学武 电话:1399331295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汇报材料简洁明了,真实反映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按照 “全国、全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三项行动”、“六打六治”、“回头看”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狠抓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组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现场下发《全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执法建议书》或《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各县(区)住建局督促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各县(区)住建局复查核实后,书面反馈市住建局。检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下发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检查期间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勤俭节约、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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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